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113 年 00 月 00 日體總業字第 OO 號函備查

一、依據:依據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及「中華民國體育 運動總會輔導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辦理教練裁判培訓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
二、目的:培養國內韻律體操專業裁判人員,了解國際體操總會(F.I.G.) 2025-2028 年評分規則內容,增進裁判評分認知與技能。
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體操協會

五、承辦單位:新竹縣體育會體操委員會

六、協辦單位:新竹縣竹北市六家國民小學

七、講習日期: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28 日(五)起至 3 月 2 日(日)止

八、講習地點:新竹縣竹北市六家國民小學(新竹縣竹北市嘉興路 62 號)

九、講習內容:

(一)國際體操總會(F.I.G.)2025-2028 年韻律體操最新評分規則。

(二)中華民國體操協會韻律體操國小中、低年級自訂辦法。

十、參加對象及資格:

(一)年滿 18 歲,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。

(二)受運動專業訓練,並熟悉運動競賽之規則。

(三)持有 C 級裁判證者,需參加 2025-2028 年(新週期)裁判講習會,並參加考試及 格,以取得本週期裁判執法資格。

(四)非上述資格者,亦歡迎報名參加增能進修,毋需參加考試,依實際參加時數,核 發研習證書。

十一、報名方式:

(一)欲參加者請填寫 google 表單報名,報名表單連結如下: https://forms.gle/uH7YYxEh6zAgzc7t9

(二)報名費:

1.參加考證及複訓換證者,繳交新臺幣 3,500 元整。

2.複訓考試不換證者,繳交新臺幣 3,000 元整。

3.增能進修或旁聽不參加考試者,繳交新臺幣 2,500 元整。

4.費用包含檢定費、證書費、誤餐費、保險費、講義(不含規則,須另購)。

5.報名繳費方式: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匯款或轉帳方式繳交,匯款或轉帳時請註 明報名者姓名。 匯款戶名:中華民國體操協會林建佳 匯款銀行:(013)國泰世華銀行-建國分行 匯款帳號:223-03-500074-6

(三)報到時,請繳交近一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,已報名而未參加研習者需 繳交保險行政費新臺幣 500 元整。

(四)報到時間與地點: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28 日(五)上午 8:00-8:30,假新竹縣竹北 市六家國民小學視聽教室。

(五)報名截止日期: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12 日(三)下午 5:00 止。

(六)持有 C 級裁判證之裁判未參加新週期複訓並考試及格者,予以停權不得於週期內 擔任各級賽事裁判;直到參加複訓考試及格。

(七)報名參加考證與複訓之人數若未達 20 人(含)以上,則取消本場講習會。

十二、課程內容:課程表如附件一

十三、授課講師及資歷:聘請國內具國際體操總會(F.I.G.)國際裁判資格或國內資深 A 級 裁判、國內學者專家。

十四、考試及格及標準:凡符合參加資格全程參與,且學科筆試和術科評分測驗成績均 達 70 分合格者,即可取得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發之 C 級 裁判證。唯缺課 4 小時(含)以上者,不得參加考試。

十五、參加人員請原服務單位酌情補助,並依權責核予公(差)假辦理。

十六、講習期間由本會辦理保險,中餐由本會供應,住宿、交通請自理,講習會課程表 請參閱附件。

十七、注意事項:裁判證有效期間為四年,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,並 每年至少六小時者,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,得向本 會申請裁判證效期之展延,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。

十八、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113 年 00 月 00 日體總業字第 00 號函備查後公告 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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